沙道沟镇自然村通畅工程(大垭至车湾、刘家湾)招标公告
沙道沟镇自然村通畅工程(大垭至车湾、刘家湾)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沙道沟镇自然村通畅工程(大垭至车湾、刘家湾)已由宣交通文[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沙道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编号:XETXZB2017-061
建设地点:宣恩县沙道沟镇大垭至车湾、刘家湾
工程区域及概况:宣恩县沙道沟镇自然村通畅工程(大垭至车湾、刘家湾),起于大垭,止于车湾、刘家湾。路线全长5.935886公里,本项目要求路基宽4.5m,路面宽4.5m,路面总厚度为33cm(18cm砼面层+15cm泥结碎石)混凝土弯拉强度4.0MPa,抗压强度为30MPa(该项指标用于施工配合比试验及工程验收)。路床顶面回弹弯沉值不大于90(0.01mm)。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该项目施工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干,税金、规费、管理费、利润等包括在总价范围内,决算时不另增加造价。
计划投资: 约267.11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工程规模达到6公里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3所有拟派项目班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聘用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发票和社保局加盖公章的缴费人员明细表)。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中标的外地企业,须在宣恩县设立分公司,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在当地依法纳税;
3.6.中标企业在缴纳中标工程的工伤保险费后,方可退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3.7(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3)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www.hbcxpt.cn查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7 月 29日至2017年8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恩县分中心交易网”(网址:http://xe.eszggzy.cn/xe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恩县分中心交易网(http://xe.eszggzy.cn/xe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01“基本信息”页面中点击保证金子账号生成。
6.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 9 时00分;地点为: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人:宣恩县沙道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宣恩县沙道沟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4*****966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91号四楼(人力资源市场对面)
联 系 人: 叶仙
邮 编: 445500
电 话:1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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