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回顾展览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回顾展览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运城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办案经费,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回顾展览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591********3
2.3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展览项目的整体设计、展柜制作、声光电一体化、展厅装饰及相关设备采购等;
2.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应用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保修、保险及税费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5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2.6交付期限:60日历天;
2.7采购预算:*******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证书三级资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7月31 日08时00 分起至2017 年8月4日18 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 月21 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 年8月20 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壹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591********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行 号:********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589号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908
电子邮件:185*****90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78-1号168幢西段B区17层1709号
邮 编:030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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