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室内体育馆设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体育中心室内体育馆设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安华光(2017)招字第008号 |
开标时间:2017-08-18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光泽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所属地区: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安华光(2017)招字第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泽县体育中心室内体育馆设计、装修工程 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改审〔2017〕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光泽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光泽县城南新区室内体育馆。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室内体育馆负一层及1—3层门厅卫生间等房间设计及装修施工项目、室外给排水管道等项目设计及施工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为770.66万元。估算依据: 设计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版)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60%-80%计取;施工费用根据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建施和总规图纸、施工估算及市场询价。 上述施工图设计预算和结算单价以工程开工进场时最近一期信息价为单价,工程量现场实测,最终造价均以审计部门或审计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体育馆负一层及1—3层门厅、电梯前室、楼梯间、走道、卫生间、新闻发布厅、休息室等房间设计及装修施工项目(含装饰、幕墙、水电等);室外给排水管道等项目设计及施工工作。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及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为770.66万元(含验收费用); 2.5.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通过后7日历天内提交可送图纸审查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2)施工工期:9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增项)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增项)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无刑事污点,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福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登陆“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未被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和(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3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或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4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不超过2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方。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光泽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 月29 日09时00分至2017年08月02 日17时00分(包含法定节假日)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光泽版)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电子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闽安华光2017招字第8号”;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凭省公共资源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或按照南建筑〔2016〕3号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或注册建筑师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及投标报名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本招标公告第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如果异地抽取评标专家,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将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图书馆3楼,邮编:354100; 电话:158*****723;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01室;邮编:354100; 电话:138*****689;联系人:史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中 心 电 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农行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注明:“闽安华光2017招字第8号”字样 监理部门或机构名称:光泽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 址:光泽县城南新区建设大楼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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