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软件开发--BSS域门户支撑框架招标公告
IT软件开发--BSS域门户支撑框架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IT软件开发--BSS域门户支撑框架项目 ,招标编号: SCZB********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涉及BSS域门户相关几大系统的改造优化需求,具体包括翼受理、政企销售助手和政企销售门户平台、翼销售和多媒体门户等系统。
翼受理本期将实现3升4、全家享、宽带网龄赠流量、政企旺铺通等主流售销场景;同时加强营销规则类的配套能力,以及集团能力开放4G接口对接。
政企销售助手和政企销售门户平台主要是将现有业务运营平台升级成政企销售门户,支撑政企本部、区局一站登录、一站受理业务服务, 同时将政企业务支撑纳入移动端,实现政企业务PC端、移动端协调支撑,政企销售门户手机版即政企销售助手将提高政企本部、各区局售前、售中、售后环节的工作效率,方便客户经理进行业务拓展。
翼销售本期主要是对其的营业受理版、营维版、店奖酬金版等平台新增功能以及对原有能力进行优化的完善,包含新增主流的场景化受理、加强营销和规则类的配套能力、以及集团能力开放4G接口对接等,来满足市场和业务发展对一线业务受理能力要求的提高。
多媒体门户项目主要是根据《中国电信10000号省级智慧客服业务规范(2017版)V0.9》和《2017年上海分公司门户类系统扩容项目-多媒体门户扩容项目》实现并完成面向全体IB客服人员对客户服务业务受理功能,面向星级服务客户的大客户标签展示和应用;完成邮件服务能力平台升级扩容,新建上海电信客服互联网客服的客户自动定位,统一弹屏的相关信息的展现功能。完成对接智能营销服务及渠道系统配套功能;新增客服中心OB的客挽派单外呼功能、对接智慧10000相关内容。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主要采购:
翼受理优化软件一套
政企销售助手和政企销售门户平台软件开发软件一套
翼销售优化软件一套
多媒体门户优化软件一套。
★1.2.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订单生成后30-60日软件完成开发通过集成测试、90日初验,180日终验,具体以实际项目的计划进度为准,免维期为终验后1年。
1.3本项目划分为 4 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型号/规格
预估采购数量(单位:套)
1
翼受理优化软件
1套
2
政企销售助手和政企销售门户平台软件开发软件
1套
3
翼销售优化软件
1套
4
多媒体门户优化软件
1套
合计
4套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情况如下:标包1和标包3可复中,标包2和标包4可复中。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和最高人月单价限价(含税价)。
标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780 万元(含税价),最高人月单价限价为 25000 元人/月(含税价)。
标包2:最高投标限价为710 万元(含税价),最高人月单价限价为 25000 元人/月(含税价)。
标包3:最高投标限价为600 万元(含税价),最高人月单价限价为 25000 元人/月(含税价)。
标包4:最高投标限价为600 万元(含税价),最高人月单价限价为25000 元人/月(含税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人月单价报价高于最高人月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标包1: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800万元(含)人民币,标包2: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700万元(含)人民币,标包3: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万元(含)人民币,标包4: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5年至今成立的公司,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则视为此文件未提供。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1.7投标人需提供CMM(或CMMI)3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复印件等)至少1份,标包1:累计金额须达到800万元,标包2:累计金额须达到700万元,标包3:累计金额须达到600万元,标包4:累计金额须达到600万元。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CMM(或CMMI)3级或以上资质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并在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标注出能判定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类型的位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1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业务):张孙杰、陈超、邬冰羽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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