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可视人流手术仪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可视人流手术仪招标公告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可视人流手术仪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8日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可视人流手术仪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7]214号, 招标代理编号:JSDZZB-YZ-2017-5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可视人流手术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7]214号
3、 招标代理编号:JSDZZB-YZ-2017-51
4、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金额 |
1 |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可视人流手术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66万元 |
5、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可视人流手术仪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本招标文件特定资质、有能力承接本项目。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若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6、其他说明;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由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经谈判小组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能继续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4日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地点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永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话:187*****982
公司电话:****-*******
地址(永州分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三楼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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