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接受有关单位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第五届中国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安阳展区形象展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08)第290号(总第270 号)
二、招标标的:详见“第二部分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三、报名时间:2008年 7月25日至2008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011房间;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标的:第五届中国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安阳展区形象展台。
五、投标企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
2、经第五届中国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布展组资质认定、具有多年参加大型会展布展经验的公司。
六、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标书报送时间:投标方须于2008年7月30日下午3:30时前将设计方案报送至安阳市商务局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八、开标时间、地点:2008年7月30日 下午3:30时在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开标(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东配楼二楼)。
九、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5%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交货时间、地点: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十一、联系人:张海民
账号: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二、本次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