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ANU设备(2017年)招标公告
IPRANU设备(2017年)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 ||||||||||||||||||||||||||||||||||||||||||||||||||||||||||||||||||||||||||||||||||||||||||||||||||||||||||||||||||||||||||||||||
资格预审名称: | 中国电信IPRAN U设备(2017年)集中采购 | 资格预审编码: | HQZGYS********0003 |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7-07-31 09:00:00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7-08-04 17:00:00 | |||||||||||||||||||||||||||||||||||||||||||||||||||||||||||||||||||||||||||||||||||||||||||||||||||||||||||||||||||||||||||||
备注: | ||||||||||||||||||||||||||||||||||||||||||||||||||||||||||||||||||||||||||||||||||||||||||||||||||||||||||||||||||||||||||||||||
中国电信IPRAN U设备(2017年)集中采购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IPRAN U设备(2017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HQZGYS********0003。 2.2项目概况:2017年IPRAN U设备招标。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应是投标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成熟稳定产品,必须具备U1、U2、U3全系列设备,需提供相应型号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 U1设备
(2) U2设备
(3) U3设备
3.3.4 投标产品应在国内电信运营商或具有跨省互联网络的大型互联网企业有应用案例。 3.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3.4.1 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3.5 评价检测 3.5.1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且投标型号与测试型号必须保持一致,评价检测结果作为本次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 3.5.2 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3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3 评价检测中将进行同质化检查,投标产品相同或高度相似且不能证明其为自主研发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形状、大小、接口大小、接口位置等)、硬件PCB设计(大小、线路、接口、布局)、器件(型号、位置、数量)等。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1-8FD7单元。 5.1.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5.1.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5 如需邮寄资格预审文件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2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不适用。 5.2.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5.2.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5.2.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1-8FD7单元。 6.2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中文。 7.申请人注册 7.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购买申请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 邮 编:100032邮 编:200050 联 系 人:戴柏星联 系 人:朱雪青、孙昕 电 话:***-********电 话:189*****5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daibx@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shzbct01@189.cn 网 址:www.chinatelecom.com.cn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2017年7月28日 |
标签: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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