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公司西江四桥工程II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海之特公司西江四桥工程II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江四桥工程II标段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梧发改投资【2009】232号《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江四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梧州市河西中心区,跨越浔江,与南岸高旺片相连接
建设规模:梧州市西江四桥的桥址位于市河西中心区,北起日化路,跨越浔江,与南岸高旺片相连接,路线总长约1920米,项目建安投资约6.63亿元。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引道工程、路口交叉口改造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及其它沿线设施工程等。通过BT合同已实施的内容有部分钢结构制作、引桥部分桩基础、钢围堰、钢便桥搭设、部分土方施工等内容,已完成建安投资约0.63亿元。抢险工程已完成约1亿元。本次招标为西江四桥工程II标段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建安投资约2亿元。
要求工期: 821 日历天(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招标范围: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的西江四桥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建筑工程 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指2011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31日至 2017 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新梧州高中旁);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30分至16时30分携报名回执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新梧州高中旁))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包含其他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30日9时
3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新梧州高中旁))。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按《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梧政办发[2014]2号文执行。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一、扣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进度比例分期计量及支付:
(1)、钢结构原材料采购到厂经监理确认合格后,按月以完成工程量申报计量支付,计量支付到制作、安装总价的30%。在工程款支付前,开具等额相应工程款的银行保函,用于保证该部分的钢结构发到桥位(银行保函有效期直至相应部分钢结构发到桥位后)。
(2)、钢梁、钢拱节段在加工厂内完成预拼装,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按月以完成工程量申报计量支付,计量支付到制作、安装总价的60%。在钢结构预拼装工程款支付前,开具等额相应工程款的银行保函,用于保证该部分的钢结构发到桥位(银行保函有效期直至相应部分钢结构发到桥位后)。
(3)、钢梁、钢拱节段运抵施工现场并安装,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按月以完成工程量申报计量支付,计量支付到制作、安装总价的80%。
(4)、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后支付到制作、安装总价的85%。
(5)、结算经市财政局或审计局审核确认后支付到制作、安装总价的97%。
(6)、质量保证金为制作、安装总价的3%,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后45天内支付。
二、措施费用计量及支付:
(1)、南北两岸地锚施工完成,塔架进场开始安装,以完成工程量申报计量支付,计量支付到措施费用总额的20%。
(2)、吊装设备安装完成具备吊装条件经监理确认后,以完成工程量申报计量支付,计量支付到措施费用总额的40%。
(3)、钢梁、钢拱部件吊装完成经监理确认后,以完成工程量申报计量支付,计量支付到措施费用总额的85%。
(4)、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结算经市财政局或审计局审核确认后支付到措施费用总额的97%。
(5)、质量保证金为措施费用的3%,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后45天内支付。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18号路西侧 地 址:梧州市神冠豪都B1栋1005室
(中恒体育场)
邮 编: 543002 邮 编: 543002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 电 话:0774-*******
传 真: ****-******* 传 真:0774-*******
电子邮箱: wzjts-01@163.com 电子邮箱: htwzfgs@126.com
2017 年 7 月28 日
标签: 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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