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mAX光机招标公告
500mAX光机招标公告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卫生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500mAX光机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500mAX光机
2. 招标项目编号:2008-0684/CG(P)********
3. 招标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500mAX光机
8台
一、工作条件
电源要求:
电压 单相 380V±10%
频率 50Hz ±1Hz
内阻 ≤0.3欧姆
接地电阻 ≤4欧姆
二、技术规格
本设备为双床双管系统. 主机为微机控制,轻触式按键,LED显示,用于透视、普通摄影、点片摄影、滤线器摄影的诊断检查.
(一)X射线管组件
1. 透视 最大电流 5mA,连续工作时间≥3小时,最大电压 110kV,连续可调
2. 摄影 最大电流 500mA, 分档可调最大电压 125kV, ≥38档可调
3. 焦点 双焦点20kW/40kW-125kV,30kW/50kW-125kV各一只
4. 阳极转速 2800转/分
5. 遮光器 手动多叶式,电动多叶式各一台
(二)曝光时间 0.02~5S,≥23档可调
(三)主机具有人体模拟摄影程序,程序组合不少于90种,对主要的故障均能及时保护并用代码显示故障状态。
(四)诊断床 电动回转式
1. 床身转动范围 +90°~-15°或更大
2. 点片装置
(1) 纵向移动 ≥720mm 手动
(2) 横向移动 ≥±125mm 手动
(3)压迫向移动 ≥300mm 手动
(4)摄影尺寸
8"X10",10"X12",11"X14" ,14"X14"全片
8"X10",10"X12" ,11"X14" 二分片
8"X10" 四分片
(5)锁止方式 电磁锁止
(6)床面移动范围: 向头端500mm
(7)滤线器 格比8:1,会聚距离 70cm,栅密度40线/cm
(五)摄影床
1. 床面移动:纵向±600mm或更多,横向200mm或更多,电磁锁止
2. 滤线器:振动式,格比8:1,会聚距离 100cm,栅密度40线/cm
(六)高压整流方式 单相全波桥式硅整流
(七)X射线管容量保护装置和阳极启动保护装置 需要
(八)摄影限时保护装置 需要
(九)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需要
(十)CE质量体系认证 需要
(十一)3C产品认证 需要
(十二)X射线散射防护 符合国家标准GB8279-87
三、基本配置和附件
基本配置:
控制台(微机控制) 1台
高压发生器 1台
X射线管组件 2支
诊断床 1台
摄影床 1台
高压电缆 4条(8米和12米 各2条)
立柱及天地轨组件 1套
遮光器 2台
以及其它保证机器正常工作和满足上述技术规格要求的配置.
四、每台配1套立式摄影架
(一)能与主机配套使用
(二)垂直行程780mm—1850mm
(三)滤线器 固定式或振动式滤线栅,密度:40线/厘米,格比:10:1,焦距180cm
五、每台配1台自动洗片机
(一)冲片速度:424—159mm/min 无级调速
相应全过程冲片时间为90—240s
(二)冲片能力: 80—140张/1小时
(三)胶片最大宽度: 356mm(14”)
(四)胶片最短长度: 100mm(4”)
(五)自动温控范围:显影 20—40℃ 干燥40—70℃
(六)药液槽溶液量:6L、8L任选
(七)补充方式:按胶片面积自动补充或手动补充
(八)噪音:〈 55分贝
(九)耗水量: 2.5升/分
(十)胶片品种:X射线、CT、MRI等单张医用胶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仅适用于国产医疗器械)。
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5. 由国家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所投货物的检验报告。
6. 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7. 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中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8月7日14:30时整。
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壹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辽财非[2007]507号”文件和“辽价函[2008]15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8年8月15日9: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楼
邮政编码:110003
招标文件咨询:王怡萌 ***-********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1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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