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综合整治专项-高架桥涂装设计招标公告
城市交通综合整治专项-高架桥涂装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城市交通综合整治专项-高架桥涂装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
1.2.3 工程范围:广州市市区环市路西场立交等桥梁涂装设计(具体实施范围以业主下发通知为准)。桥梁最大单跨跨度为34m,涂装总面积共88.44万㎡。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2008】42号。
1.2.6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6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年。
1.2.9 合同范围:工程摸查、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技术规范)、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相关报建等相关工作。
[注释] 合同范围可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08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桥梁)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1.4.3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4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1.5 报名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报名投标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处办理,逾期可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符合投标资格的申请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90万元。
工程设计费总额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在设计费总额之外另行支付方案设计费(即补偿,补偿费用不在工程设计费总额内,由招标人另行出资,中标人将不予补偿),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招标人分别付给:
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1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 0.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1.7.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15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
1.11.4 传真号码: ***-********
1.11.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2.2 电话(手机)号码: ***-********
1.12.3 传真号码: ***-********
1.12.4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1.12.5 网址:http://www.gzcc.gov.cn
1.13 招标单位
1.13.1 名称: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60 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西座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1.14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1.14.1 名称: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站南路15号之一6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
1.15 招标代理单位
1.15.1 名称: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5.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60 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东座三楼
1.15.3 电话(手机)号码: ***-********
1.15.4 传真号码: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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