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院灯光照明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歌剧院灯光照明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歌剧院灯光照明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规定,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广州歌剧院灯光照明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项目名称:广州歌剧院灯光照明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三. 预计发包价:4500万元。

四.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 建设规模:

广州歌剧院包括大剧场36400平方米,多功能剧场7400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261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4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六.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深化设计任务书、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广州歌剧院灯光照明系统的施工图深化设计、供货、运输、系统安装、调试验收、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培训、保障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并纳入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中。

七. 工程内容:

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 广州歌剧院室外景观、楼体和大剧场观众厅、前厅、空中餐厅、多功能剧场观众厅等室内大空间的灯光照明灯具(主要包括LED灯、金卤灯、卤素灯、冷阴极灯、氙气灯)照明控制系统(含LED灯具的控制系统)的供应及运输、包装、现场仓储、安装工程;

范围包括:

1) 歌剧院室外景观照明:含各平台广场,水体,步梯,草坡,道路,出入口,停车场,装卸区;
2) 楼体照明:包括外立面(含顶部),幕墙,门廊;
3) 室内空间照明:大剧场的各层前厅,观众厅,空中餐厅,休息厅;以及多功能剧场的各层前厅,观众厅;

2. 广州歌剧院室外景观、楼体、室内空间(以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照明控制系统设计图纸为准,下同)照明控制系统(含LED灯具的控制系统)的供应、安装及管线敷设和材料供应;

3. 室外灯光照明配电箱出线端至灯具的配电管线敷设和材料供应;

4. 上述灯光照明系统(包括照明及照明设计)的调试与测试;

5. 上述灯具、设备材料及施工工程的售后服务;

6. 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资料的提供;

7. 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中,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8. 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协调管理下,按各专业工种(土建、幕墙、建筑、智能化、机电、钢结构)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八. 工程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广州歌剧院工地

九. 工期:181 日历天(暂定2008年9月1日开工,必须保证在2009年2月28日前完工),货物进场、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负责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必须一次验收合格,(符合竣工备案制的要求)。

十.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金不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是灯具制造商或灯具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商。

3.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需具有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条件应按附件二投标承诺书格式填写承诺书。

4. 投标人具有自2005年7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地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或以上的灯光照明设备业绩,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即没有资不抵债,且2006年及2007年度均盈利),提供06年及07年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6.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安装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安装服务投标;

7. 投标人在广州有服务机构和办公场所。

8. 申请人需提交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0.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2.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8 月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4.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 8 月 4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十一. 报名的申请单位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提交资料(一正本,一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择优表(附件二)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已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经招标人确定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招标人视需要,可能实地考核投标人的工厂、工程业绩,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十二.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8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名时,择优选取前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08年 8 月1 日- 8 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止);

2.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北天润路333号1楼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注: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传真的文件及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文件,其中邮件以到达地的邮戳日期为准。

十四. 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向所有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十五. 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报价值,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报价值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六.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 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卫路4号1901 邮码:51003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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