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大队东方红边境检查站新建营房招标公告

公安边防大队东方红边境检查站新建营房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DJ(YJ)2017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公安边防大队东方红边境检查站新建营房项目已由安发改投资字【2017】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图县公安边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安图县公安边防大队东方红边境检查站新建营房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安图县公安边防大队东方红边境检查站新建营房项目(监理)
2.2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1600㎡;
施工标段: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工作;
2.3工程建设地点:二道白河镇东方红林场内;
2.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17年08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7月01日;
监理服务期:2017年08月24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中级以上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具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证明,且常驻工地.
监理标段:
3.3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证明,且常驻工地.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近三年不亏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9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0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8日至2017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新厅(安图县明月镇龙安路9号)持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图纸每份200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贸大厦9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请于2017年08月14日16时00分前提交到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图县公安边防大队
地 址:安图县
联 系 人:孙军
电 话:139*****38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18号国际商务中心A座502室
邮 政 编 码:133000
联 系 电 话:****-*******130*****880
联 系 人:孙工
保证金账户:
户名: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延吉建工支行
账号:****************0




2017年0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查 边防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