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磋商公告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磋商公告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磋商公告

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委托,对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

二、项目编号:HNZC2017-6003F

三、招标内容:

1、本次磋商项目共一包。报价人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采购内容: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具体的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注: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四、预算金额:30万元。

五、参与磋商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7、本项目特定资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质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jcsm.cn/djb.xls)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或五证合一(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5、截止报价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投标人国、地税纳税凭证及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任意一种)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6、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铭基凤凰城37号楼1单元701室)

3、联系电话:****-*******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9时至9时30分

2、开标地点:山西省晋城市育泽源酒店四楼C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9时30分

注: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查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联系人:樊美亚

联系电话:186*****668

代理机构: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宏涛

联系电话:****-*******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参加磋商的报价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示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身份证明(原件)。未出示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身份证明(原件)的,本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土地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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