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四中塑胶操场、室内外球场拆除重铺工程项1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四中塑胶操场、室内外球场拆除重铺工程项1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四中塑胶操场、室内外球场拆除重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NY2017-0105

项目名称:宁阳四中塑胶操场、室内外球场拆除重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DTANY2017-0105-00

2.2建设地点: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校内

2.3建设规模:宁阳四中塑胶操场、室内外球场拆除重铺,标准400米田径场,长1.67米,宽97米,8道,草皮长106米,宽74米,原有草皮面层拆除重铺,原有塑胶面层拆除重铺,原室外硅PU拆除重铺,室内篮球场原木地板拆除重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塑胶跑道铺装及基础设施建设、人工草坪铺设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擅自更换。且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其它在建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其中标一律无效);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的养老保险有效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出具),省外建筑企业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方可。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省外建筑企业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验证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来人购买。

联系人:苏浩 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9时00 分,

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开标厅(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7.监督单位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宁阳第四中学

地 址:宁阳县文庙街道杏岗路678号

邮 编:271404

联 系 人:朱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201号

邮 编:271400

项目经理:陈国伏

电 话:****-*******

电子邮件:Wanhe5056@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球场 室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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