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拍克其乡人民政府电热水器项目询价采购公告KSSCX(XJ)2017-152号
莎车县拍克其乡人民政府电热水器项目询价采购公告KSSCX(XJ)2017-152号
【县级】莎车县拍克其乡人民政府电热水器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KSSCX(XJ) 2017-152 号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商品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不接受传真报价和邮递报名)。
1、询价单编号:KSSCX(XJ) 2017-152号
2、采购单位名称:莎车县拍克其乡人民政府
3、采购机构名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方式:密封报价
5、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参数 |
电热水器 | 69 | 82110 | 50升电热水器,带液晶屏显示、横式。能效等级为2级能效及以上产品,加热管热效率值不低于85%。支持安全预警技术、带防干烧保护功能、加热体为不锈钢材质、有超温保护功能、有绝缘保护功能,最高温度为75、最大输出额定功率2100带挂架、免费电源改造、热水器材料安装与调试(含漏电保护开关、运输到每个生产小队安装). |
要求投标商现场实地踏勘查看电源线路改造及电热水器承重位置设计。
6、供应商报价要求:投标商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内容应包含报价项目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供货期限、质保期、单价、总价、投标单位联系电话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价中包含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7、标书制作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全部胶粘、密封报价中含资质及售后服务承诺(含质保期)复印件等资料。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注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严格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过期报名视为无效投标,不予接受。
投标商投标资质: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方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
(6)投标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9、接收投标文件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投标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
10、付款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按照甲方单位要求供货安装完毕,正常使用经验收后付款,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11、售后服务:要求自签订合同后10天供货完毕,所有产品质保期以合同为准,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更换,保证所有产品的正常使用。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12、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本地企业给予报价6-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13、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下午7:00(北京时间)前报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14、开标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斜对面)
16、项目联系人:王瑱梅卢军伟电话:****-*******传真:****-*******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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