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救援服 招标公告
水域救援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FZD2017(招)CG04
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水域救援服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FZD2017(招)CG0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单位为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人委托大庆旭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国内合格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就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采购范围
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水域救援服采购,详见采购明细表。
3.生产厂家或制造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生产厂家或制造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商需提供: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如三证合一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需提供2015年以来(含2015年)与本次招标相同、相近或大于本次规模的水域救援服销售合同原件一份;水域救援服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如果生产厂家或制造商不生产或制造所投标段中的个别产品,可持生产或制造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原件及授权厂家或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与投标。
3.2 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及其应答产品需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c、被责令停业的;
d、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e、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业绩合同、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唯一授权原件及授权厂家或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盖有公章的A4复件一份到大庆旭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外包产业园B10号楼406室
联系人:沙晓帆
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另行通知),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6日上午9:30时,供应商须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9:30时递交至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庆旭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外包产业园B10号楼406室
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光楠
电话:****-*******
2017年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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