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摄影系统招标公告
X射线摄影系统招标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汉中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审批的“汉中市精神病医院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 2、项目名称:汉中市精神病医院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X射线摄影系统(包含硬件、软件、配套工程等),采购预算70.00万元 4、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成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 6、供货地点: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若为代理商的,需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其他要求; 注:(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三、报名等相关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日,8:00-12:00, 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8:00-12:00, 15:00-18: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4、文件资料费: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5、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8月 15日上午9:00-9:30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 15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信息发布及其他事项 1、有关本次招标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均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 2、本项目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9:30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须在2017年8月7日上午9:00在招标代理机构集合后前往现场进行踏勘,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现场踏勘。 供应商代表若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踏勘,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 采购代理: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克 电话:****-******* 地址:汉中市滨江路建国东巷9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 账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银行账号:8060 6010 1428 0008 88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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