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类招标公告
食材类招标公告
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
山东网瑞信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贵都大酒店
2017年8月份协议库存食材类供货商入围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17-XYKC-ZB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采购单位为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山东网瑞信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贵都大酒店(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山东网瑞物产有限公司、山东网瑞信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贵都大酒店委托山东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订供货合同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数量 |
HR17-XYKC-ZB007-SC | 食材类 | 8 |
2.2 交货期要求
货物名称 | 自买方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 |
干货、调料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冻品海鲜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肉禽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蔬菜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水果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杂粮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面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食用油类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注:招标文件交货期的时间要求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产品应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年检记录。
(3)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相关部门的验证。
(4)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相关部门的验证。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见附表1“需求一览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线下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8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向代理机构按照4.4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标书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
★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分标名称+包号”。
标书费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经二路支行
账号:2312 3129 8277
★特别注意:本账户只接收标书费。
4.4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投标人查看招标公告→将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表2)签字、盖章后扫描件1份,投标人财务往来及标书费增值税发票信息表(附表3)2份(一份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为可编辑word电子版)发邮件至hrzb02@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投标人全称(报名资料)→代理机构查收邮件后,以确认银行收到汇款为准,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招标文件获取流程结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上午8:30至10:0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接收地址:山东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济南市经三路13号长青缘6楼)。
请各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尽量提前递交您的投标文件,避免影响您的递交。
5.2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请于2017年8月22日8:30-9:00(北京时间)递交到山东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济南市经三路13号长青缘6楼)。
5.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4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提交,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银行保函、支票、汇票等其他投标保证金形式,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投标保证金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均以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在付款摘要中注明“分标名称+包号”,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泉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2104 3124 4106
★本公司接收保证金账号与标书费账号不一致,请投标人注意!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商务两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货物名称 | 权重设置(%) | |
技术 | 商务 | |
干货、调料类 | 60% | 40% |
冻品海鲜类 | 60% | 40% |
肉禽类 | 60% | 40% |
蔬菜类 | 60% | 40% |
水果类 | 60% | 40% |
杂粮类 | 60% | 40% |
面类 | 40% | 60% |
食用油类 | 40% | 60% |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3号5楼;
邮 编:250001;
联 系 人:刘经理、陈经理
电 话:****-********、********;
电子邮箱:hrzb02@163.com;
传 真:****-********。
9.重要提示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其他事项
成交应答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在其签订协议后将作为代理服务费保证金。协议期结束后退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一次性收取:协议期满后对全部采购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两个文件规定费率标准,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下表: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至500 | 1.1% |
500至1000 | 0.8% |
1000至5000 | 0.5% |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9.9万元
附表1:需求一览表
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未提供不受理报名)
附表3:投标人财务往来及标书费增值税发票信息表(未提供不受理报名)
附件一:供应商档案增加信息表(单独成册)
附件二:货物清单
附表1: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对应答人的要求 | 预估资 金总量 (万元) | 预估使用量(万斤) | 项目概况 | 资质及业绩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1 | HR17-XYKC-ZB007-SC | 包01 | 干货、调料类 | 集货商 | 160 | 10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口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情况(单个或累计合同金额5万以上)至少1个,包含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1 |
2 | 包02 | 冻品海鲜类 | 集货商 | 455 | 15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口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情况(单个或累计合同金额5万以上)至少1个,包含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3 | |
3 | 包03 | 肉禽类 | 集货商 | 770 | 30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口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情况(单个或累计合同金额5万以上)至少1个,包含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 |
4 | 包04 | 蔬菜类 | 集货商 | 270 | 70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口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情况(单个或累计合同金额5万以上)至少1个,包含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2 | |
5 | 包05 | 水果类 | 集货商 | 70 | 15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口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情况(单个或累计合同金额5万以上)至少1个,包含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0.5 | |
6 | 包06 | 杂粮类 | 集货商 | 530 | 54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口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情况(单个或累计合同金额5万以上)至少1个,包含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5.5 | |
7 | 包07 | 面类 | 生产商 代理商 | 60 | 30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持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持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口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情况(单个或累计合同金额5万以上)至少1个,包含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0.4 | |
8 | 包08 | 食用油类 | 生产商 代理商 | 110 | 17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持有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持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合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项目。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口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配送项目业绩情况(单个或累计合同金额5万以上)至少1个,包含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0.7 |
注:1.可兼投兼中。
2.协议应用=资金预估总量X80%—120%(全年业务总量低于总额度的80%时,中标结果延期半年(182天)继续执行;全年业务总量超出总额度的20%时,重新招标)。
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 ||||
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 ||||
招标人: | ||||
我公司特授权被委托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购买贵公司发售的如下招标文件: | ||||
序号 | 分标编号 | 服务项目名称 (分标名称) | 包号 | 标书价格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我公司对被委托人的签名负责全部责任。 | ||||
授权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注:请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 ||||
日期:年月日 |
投标人财务往来及标书费增值税发票信息表 | ||||||||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全称,并盖章) | 开票类型 (专票/普票) | 投标人税号 | 投标人地址 | 投标人财务电话 | 投标人开户银行名称 | 投标人银行账号 | 投标人开户银行联号 | 发票含税 总金额(元) |
说明:
1.该信息表直接关系到投标人标书费发票的开具及保证金的退回,请仔细填写信息,如填写错误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2.所有信息请严格按照该表格式填写全部内容(不允许空格不填),所填内容请勿加空格键、回车键;
3.请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章,可以是公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
4.请投标人务必将本表的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的两种形式同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未按要求发送以上信息,致使投标人到账信息无法准确查询而影响报名资格的或标书费发票无法及时开具的或保证金无法及时退回的,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普票开具最新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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