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层南侧新建停车棚招标公告
29层南侧新建停车棚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29 层南侧新建停车棚(项
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方。本招标公告向符合要求的潜在投
标人发布,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材料提交上海振华
重工集团(长兴)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
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CXJDZB2017-92
2.项目名称:29 层南侧新建停车棚项目
3.项目概况
3.1 建设地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厂区内
3.2 项目规模:钢结构停车棚总长102 米,高度4.4 米。彩钢瓦为宝钢海蓝
0.6 厚90 型板,采光板为840 型,2.5mm 厚;详细内容见后期招标文件
3.3 计划工期:30 日历日。
3.4 项目范围:
3.5 勘探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现场查看和咨询,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探。
4.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4.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 万元以上;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4.1.2 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4.1.3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6 参加工程建设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的;
4.1.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8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1.9 投标人2013 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少于200 万元的类似业绩3
例以上并成功投入使用;
4.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4.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4 企业情况简介;
4.2.5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2.6 近3 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7 近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2.8 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4.2.9 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因未加盖公章,由此
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4.3 投标人须认真对照本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
要求的,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
力、设备配置、近3 年业绩、投标人的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4.4 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地点
4.4.1 收取材料时间:2017 年8 月2 日16:00 前(北京时间)
4.4.2 地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乡凤滨路666 号)
4.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5.确认
投标人在确定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后,请于2017 年8 月2 号16:00 时前以传
真或邮件方式予以报名确认(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6.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
人授权委托书)至上海振华重工集团(长兴)有限公司招标管理中心购买标书。
标书工本费人民币 200 元(不退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
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7.1 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为:2017 年8 月5 日至2017 年8 月10 日(上午8
时00 分时至下午16 时30 分),地点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分公司招标管理中心(上海市崇明县长兴乡凤滨路666 号)。
7.2 逾期购买或者未至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 方的,项目招标小组视情况重
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9.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
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乡凤滨路666 号
联 系 人:沙飞斐
手机:180*****572
邮箱:shafeifei@zpmc.net
(同时,须抄送 zpmcsupply@zpmc.com)
二O 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29 层南侧新建停车棚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9 层南侧新建停车棚项目的
投标(招标编号:CXJDZB2017-92),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
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
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
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
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企 业 性 质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E-mail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报名单位(签章):
标签: 停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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