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森林公安大队信息化管理设备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汪清县森林公安大队信息化管理设备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汪清县森林公安大队信息化管理设备询价采购公告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一、项目名称:汪清县森林公安大队信息化管理设备项目二、项目编号:X[********]-0049号三、采购内容:信息化管理设备(详见附件)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6.6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五、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需要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正式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备查;6、服务器要求提供厂商出具的3年7*24小时快速服务承诺函的原件(备查),质保期内需要随时免费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上门安装调试软件、备份数据等服务,所有部件及配件必须是原装正品,严禁使用组装、OEM、拆机等以次充好的略知产品;7、森林资源调查仪必须具备相关授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及商标注册证明书;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付95%货款给供货商,质保金5%于3年保质期满后付给供货商。七、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5天内设备到位。(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八、售后服务: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法定三包,购买之日起,系统软件为期2年免费保修服务;设备及配件提供为期3年的免费保修服务;森林资源调查仪终身免费软件升级,对设备提供12个月的免费保修;保修期内全部商品的维修、维护等费用由卖方负责。所有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九、质量保证: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2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1、接受报价时间:2017年8月10日09:00—09:30。2、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09:3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项目联系人:朴明子联系电话:****-*******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帐 号:********138*****3399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清县森林公安大队联系人:赵姝涵联系电话:139*****910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公安 森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