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地税局关于采购监控设备、办公设备等项目询价公告
延川县地税局关于采购监控设备、办公设备等项目询价公告
延川县地税局关于采购监控设备、办公设备等项目询价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延川县地税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地税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XJ-2017-080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或******* 四、采购单位、内容(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询价单): 第一包: 采购单位:地税局 联 系 人:魏红杰 联系方式:138*****338 项目内容:监控设备(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高速球等)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二包: 采购单位:地税局 联 系 人:魏红杰 联系方式:138*****338 项目内容:办公室窗帘 预算金额:120000.00元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三包: 采购单位:地税局 联 系 人:魏红杰 联系方式:138*****338 项目内容:办公设备(台式电脑、打印机等) 预算金额:170000.00元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第一、三包供应商应具有报投产品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原件); 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报名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在采购中心102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原件退回并发给询价通知单。 六、询价通知单发放: 1、询价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5:30-17:30分前领取询价通知单。 2、公开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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