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玉屏县土地整治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2016年度玉屏县土地整治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为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秉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规定和要求,玉屏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遴选2016年度玉屏县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项目及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玉屏县朱家场镇龙眼村土地整治项目;玉屏县田坪镇农旅产城一体化土地整治项目,玉屏县平溪镇枹木垅村土整治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
玉屏县朱家场镇龙眼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919.42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839.45亩,总投资190万元。玉屏县田坪镇农旅产城一体化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524.85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68.05亩,总投资160万元。玉屏县平溪镇枹木垅村土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477.97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05.7亩,总投资150万元。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质在乙级资质以上。
2、在本县有办公地点的单位。
3、被贵州省国土资源系统在有关文件和通报中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4、参与本次监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工程监理培训上岗证。
5、参加报名的监理单位近三年内承担类似土地整治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个。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个。
三、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监理机构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书面申请,报名人必须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是委托代理人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开户许可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相关工作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11、中选服务承诺书。
12、近二年内承担类似土地整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要求按上述1-12项的顺序将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从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信息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行政中心前楼11楼1127号房)。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伍先生
咨询电话:0856—*******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2017年7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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