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项目招标公告

窗帘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窗帘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窗帘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8] 156号
二、采购项目:窗帘(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50元/份(人民币)。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8月4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传真) ********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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