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准印资格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河南省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准印资格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邀请采购-2017-7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财政厅委托,就其票据印制企业准印资格采购有关服务进行采购,现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河南省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准印资格
河南省财政票据属防伪保密票据,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安全性,根据日常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票据使用情况安排相应的生产印刷计划,因此,各印制企业必须保证及时印制、按时送达票据使用单位。
二、合格的供应商:
1)投标企业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外地企业须在河南境内设有工商部门登记的分支机构,且具备票据本地化生产、仓储、运输能力;
2)在有效期内的印刷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状况报告全文、2017年度4-6月份依法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记录结论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论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或在经营中有偷税漏税、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近三年内有从事财政票据印制经历或税务发票定点印制企业,且服务质量较好,机打和手工票据同时能印制的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8)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有关事项:
有兴趣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外地企业在河南设立分支机构的工商证明)、印刷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近三年内从事财政票据印制经历或税务发票定点印制企业的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状况报告全文复印件、2017年度4-6月份依法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资料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评审后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发投标邀请函。
四、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供应商可从
五、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所有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应于
六、本次报名联系事项: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