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林业评估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林业评估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71732FW0431-0061

********6">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林业评估单位选择项目。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林业评估单位选择项目(招标编号:ZZ71732FW0431-0061);

招标范围:选择林业评估单位入围负责占用征收林地评估作价等工作;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直至所负责项目结束;

2.3入围家数:3家;

2.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内;

2.5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专业类、丙级以上资质;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专职评估师和设备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类似林业估价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04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9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格证书副本;(3)开户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证书;(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2429号

联系人:杜果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话:****-********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学海路781号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大厦9层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标签: 林业评估 房屋征收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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