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新华书店城市文化中心招商(二次)
都匀市新华书店城市文化中心招商(二次)
都匀市新华书店城市文化中心招商(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概况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省新华书店图书音像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都匀市新华书店城市文化中心招商项目(二次)进行招标(项目编号:GZZC-2018-021)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在面向社会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都匀市新华书店城市文化中心招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GZZC(CG)-2017-021
招商范围:都匀市广惠路438号门面2号360.74平方米(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房屋结构框架结构。
期限:租期为五年。
招商用途:承租方必须在依法依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从事1.品牌服装2. 品牌通信器材3. 品牌黄金珠宝4. 其它与书店相关业态经营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注:1)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提供近期无不良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并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③须本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
④个人承租者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个人存款证明)且金额不能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税务登记证及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作方式
采用联营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按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同时企业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前往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都匀市西苑大厦12层C-2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都匀市西苑大厦12层C-2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贵州省新华书店图书音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兰经理 联系电话:0854--*******
招标代理: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都匀市西苑大厦12层C-2
联 系 人:王琳 联系电话:****-*******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招标
|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