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2017年基于客户感知的IT端到端运营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2017年基于客户感知的IT端到端运营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2017年基于客户感知的IT端到端运营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17-1352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期项目主要是对基于客户感知的端到端服务运营智能监控系统的采购建设,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系统功能构架:数据展现、数据应用、数据处理、数据采集四部分。
(2)应用软件要求:基于客服感知的端到端系统功能、客服感知的端到端业务功能、基础设施监控、计费网管监控、IT服务管理、系统外部接口、非功能类、系统安全、系统备份和容灾方面、网络接入等。
(注:详细建设内容及功能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2技术服务地点:青海西宁市;
1.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调试运行;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由1家中标单位负责;
1.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1.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其他证明资料)。
2.3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合同案例,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清单、合同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2017年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08月01日至 2017 年08 月05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可采用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1 电汇方式
1)将购买款电汇到指定账号(招标公告第七条)并须在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公司名称(可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编号及用途(招标代理机构编号须全称、用途可简称);
2)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单位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要求填写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签字扫描件及其Excel电子文档(详见附件格式))及汇款的银行回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3)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发放招标文件。
4.2.2 现场购买
售卖时间同4.1,售卖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3楼小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填写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签字扫描件及其Excel电子文档(详见附件格式)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
4.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0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8楼会议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被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请手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证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miit.gov.cn/DispatchAction.do?efFormEname=POIX11)及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招标人联系人:蒙成忠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华景路1号,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严红霞 孙阳 瞿延山 杨军 李新 黄庆秋 谢志勇
邮 箱:131*****739@126.com
购买标书联系人:严红霞 131*****739
账户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客户号:********606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开户银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首层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招标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