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石南镇山心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二期)管材管件采购I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玉水招标备案〔2017〕19号政府采购编号:XYCG2017GK078)
兴业县石南镇山心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二期)管材管件采购I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玉水招标备案〔2017〕19号政府采购编号:XYCG2017GK0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石南镇山心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二期)I标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许可【2017】4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6〕188号文和玉林市水利局以玉水计〔2016〕40号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以及县扶贫整合资金,项目法人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玉水招标备案〔2017〕19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0">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兴业县石南镇山心镇。
交货地点:兴业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即兴业县石南镇山心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一、二期)管材管件采购,具体招标范围为PE100给水管、异径三通、90°变径弯头、异径套、套筒、管帽、平面四通、等径三通、阀门、45°弯头、90°弯头、异径直通、法兰排气阀、法兰闸阀、水表。合同价估算约345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管材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记录;
(2)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正本内);
(4)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 业绩要求:近3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PE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
3.5.4招标人约定:
■2016年 8月29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7">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5">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发售人姓名:杨工 联系电话:****-*******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打印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生产厂家代表须当场签订“不弄虚作假承诺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但图纸和技术资料费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现金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发售柜台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 2017年8月19日17:0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 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2">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玉林水利信息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7年8月29日10时整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公开开标。
********3">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兴业县水利局
邮 编:537800
联系人:何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82号恒大苹果园金色阳光26栋1305室
联 系人:何工
电 话: ****-*******
传 真:****-*******
电子信箱:gxrunde@163.com
监督部门:玉林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润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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