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集团摩通动力事业部厂房安装大风扇项目招标公告
力帆集团摩通动力事业部厂房安装大风扇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地点:重庆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重庆北部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2号
1.2 建设单位:重庆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
2. 招标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风扇24台
2.1 技术质量要求
2.1.1数量:24台(黄茅坪通机车间8台,三溪口发动机车间16台。)
2.1.2扇叶:直径7200mm-7500mm,叶片数量4-6片。
2.1.3电机:要求进口品牌。
2.1.4 变频器:进口品牌,变频无极调速。
2.1.5 风量:大于10000m3/min
2.1.6 控制箱:需要具备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失压保护等功能。
2.1.7 噪音:要求≤60dB
2.1.8 安全性:联接件牢靠。风扇在运行过程中如接触到障碍物,能够安全停止运行,且任何风扇部件不会掉落。如有掉落,供方(乙方)将负全责(该项将在合同中约束)。
2.2其他条件
2.2.1质保期:三年
2.2.2维护保养要求:在质保期内,每年免费进行一次使用前检查、维护。
2.2.3售后响应时间:低于2小时。
2.2.4 在评标时,投标方需提供样品。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招标文件的领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时间:招标文件投放开始至2017年8月7日17时。
4.2领取及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2号车间办公室。
4.3联系方式:刘锴电话186*****213
4.4开标时间:暂定2017年8月9日9:00,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17时。
5. 成交标准及合同的签定
5.1 本次招标以完全响应本次招标要求和性价比最优确定成交单位。
5.2 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定合同,本次招投标所有相关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 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6.1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32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形式足额交到力帆集团摩托车发动机财务处,且需投标截止日前到账。其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重庆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帐号:重庆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地址及电话: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2号 ********
6.2 定标后15日内全额退还(不含利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生如下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投标;
B.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C.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放弃签订合同。
6.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6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不计利息)。该价格包含设备、安装、税、运费、辅料、配电控制箱等全部费用。
7.资质要求
7.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银行资信等级AA及以上;
7.2 具有不少于五年的投标产品生产经历,列举出在重庆具有不少于5个的用户业绩;
7.3 在重庆地区内有固定维修机构及长期的服务体系;
7.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投标中同时投标;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
8.1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力帆各版块原合作方可不用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3. 投标人资信证明(复印件);
8.2 投标书组成
4投标报价明细表:包括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数量、价格等;
5. 投标内容明细表:包括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厂家、数量、价格等;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优惠条件;
7. 配件或材料明细及其说明(包括制造厂家和国别等);
8.3附件
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8.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9.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的检验、检测报告;
10.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1. 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等
9. 投标文件的编制
9.1 投标文件应用黑色墨水打印或书写,排版应简洁美观,表达应清楚明了。
9.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统一装订成册;
9.3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统一编码装订。
9.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9.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0. 投标文件的签章、密封及标记
10.1 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0.2 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文中大小写应完全一致,若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10.3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并予以密封和标记。
10.4 密封袋封口处应使用封条密封,并且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名称、通讯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全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0.5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全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且必须使用全称。
11. 其它:
11.1 在中标单位确定前,招标方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希望投标方能够积极配合。
11.2 为维护招投标双方权益,招标方对投标方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1.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力帆集团所有。
联系人:刘锴
联系电话:***-******** 手机:186*****213
重庆力帆摩托车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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