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户外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户外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一、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伍家乡文体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户外照明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东艳路,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于2017年 7月31日~ 8月4日每日上午9时~17时(节假日不休)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21日14时30分。具体要求:将投标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递交到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7月31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乡文体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号B座1624室
联 系 人:吴立新
联系电话:****-*******
2017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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