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N+1自动控制与备份系统建设设备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2015年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N+1自动控制与备份系统建设设备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2017-07-31 16:06

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资格预审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2015年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N+1自动控制与备份系统建设设备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

NMGDX-HS-2017-01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1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n+1自动控制与备份系统设备20958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注册企业需提供近期财务审计报告;
4、发射机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厂家生产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出具入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厂家生产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出具入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文件;
5、N+1控制器及监测软件的供应商必须是本产品的生产厂家,其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具备相关设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6、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供应商若属于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型号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3-7项所要求的资料原件(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除外);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其他资格及信用能力证明文件(另附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身份证号、手机号、e-mail地址、邮编)。
以上资料复印件2套,均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 14:30—17: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腾飞大厦F座1619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腾飞大厦F座1619室

邮政编码

010020

联系人

图雅

联系电话

156*****318

采购单位名称:和林格尔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地  址

和林格尔县文化体育广电局

邮政编码

010070

联 系 人

张爱兵

联系电话

***-*******

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备份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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