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建人民来访接待站信息网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新建人民来访接待站信息网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8年7月30日
  招标编号:0714-EMTC-3013
  1.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最高人民法院新建人民来访接待站信息网络系统采购项目 的产品和有关实施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只有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2. 项目简介:
  本项目的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新建人民来访接待站信息网络系统采购。
  项目主要范围为:信息网络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
  原有设备的利用和系统迁移等。
  项目主要内容为:计算机网络系统(包括内部办公网系统和互联网系统)、综合音
  视频系统(包括普通会议室、视频会议室)、听证室系统、机房
  系统(精装修除外)、应用软件的完善、现有设备的利用和系统
  迁移、本项目各系统的集成等。
  项目的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
  3.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的产品、实施及服务的企业,且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能力,需要出具符合本项目需要的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① 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证书;
  ②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证书;
  ③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须在国内政府机关大型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有在2005年(含)以后完成国内大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案例,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人民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说明、合同复印件及用户有效联系方式。
  4) 投标人须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需要提供国内知名银行的资金信誉证明。
  5) 如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须提供该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交换机、小型机、服务器、存储设备、视音频系统。
  6) 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并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9) 任何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否则被视为投标无效或投标文件被拒绝。
  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08年 7 月 30 日至 8 月 18 日 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北京时间) 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另加EMS费50元人民币。 请按下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
  5. 勘察现场 时 间:2008年 8 月 4 日上午8:30~11:00(北京时间)
  勘察现场集合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
  勘察现场联 系 人:李有才(010-******** 133*****018
  参加勘察现场的投标人代表请于2008年 8 月 4 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勘察现场集合地点,由招标人安排统一赴现场勘察。只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勘察项目现场。逾时不到,则视为拒绝或自动放弃勘察现场,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所有投标书应于 2008 年 8 月 19 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定于 2008 年 8月 19 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1~2人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汤小贤、王璐
  电 话:__***-***********-********_
  传 真:__***-********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09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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