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网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供水管网铺设工程招标公告
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江滨路供水管网铺设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号:2016-441823-48-03-001320)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现对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江滨路供水管网铺设工程(第二次)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江滨路供水管网铺设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700 地址:阳山县阳城镇商业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39*****60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9层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江滨路 四、项目概况:工程属于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配套供水管网建设,位于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沿阳山县阳城镇江滨路敷设供水干管,走向由北至南,起点是阳山县国家地质公园石碑往西北约730m处,终点是清连高速阳山收费站往东约20m处,主要满足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新增加的自来水供应需求。项目立项总投资约25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规模:沿阳山县阳城镇江滨路敷设供水干管,走向由北至南,起点是阳山县国家地质公园石碑往西北约730m处,终点是清连高速阳山收费站往东约20m处。项目立项总投资约2500万元。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2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人民币614032.14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69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来源:企业自筹。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45 万元,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担保应按阳山县投标保证管理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建市[2015]154号文规定)(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要求一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9、投标文件中有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应按阳山县投标保证管理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39*****700 地 址:阳山县阳城镇商业大道 十六、本公告在等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承包方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按要求呈报全部资料。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资风险与工期问题,在审批工程款的合理过程和时间内承包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退场,违约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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