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路与车陂路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观路与车陂路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2008]42号文 安排,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大观路与车陂路系统改造工程(大观路市政化改造一期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大观路与车陂路系统改造工程(大观路市政化改造一期绿化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135*****010

三、建设地点:大观路(中山大道-科学大道)、黄村西路、新塘大街、新景大街

四、招标内容、规模:绿化面积约40000m2及绿化喷淋工程,要求保养期为一年(其中成活保养期为3个月、保存保养期为9个月)。

五、预计发包价:1400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8 月 5 日、2008年 8 月 6 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 2:00 —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

5、投标人自2005年7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投标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8 月 6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 8 月 6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5、关于联合体投标:

方式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8 名时,随机抽取 1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注: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能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8 年 7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投标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条的7、8、9、10、11、12、13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0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注:1、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1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及没有提供业绩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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