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旅游景区(点)环卫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巩留县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旅游景区(点)环卫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50*****240*******.doc" target="_blank">巩留县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旅游景区(点)环卫设施采购招标公告巩留县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旅游景区(点)环卫设施采购
招标公告
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采购人所需的巩留县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旅游景区(点)环卫设施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伊犁州巩留县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二、招标项目:巩留县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旅游景区(点)环卫设施采购
三、招标文件编号:glzfcg-gkzb-2017-62
四、招标代理机构: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项目内容:垃圾箱、垃圾车、吸粪车、等采购
六、项目交货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须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取得“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按新证提供,未取得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须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的经营能力(代理商及生产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设备及环卫车辆销售或生产资质); 6、在伊犁地区必须有由厂家直接派驻售后服务长期有效机构证明并提供该机构的相关证件;7、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或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8、报名时需提供车辆宣传彩图;9、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巩留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八、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十、投标文件取得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8日京时18:00止(节假日除外)。(备注:取得招标文件前须先到财政局采购办备案,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取得投标文件地点: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巩留县档案局办公楼三楼)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京时10:30 时。
十三、开标地点:巩留县档案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十四、本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中心:张 路(采购中心) 电话:****-*******
采购单位:王红雨(采购单位) 电话:180*****908
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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