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门华侨学校所在片区旧城改造开发经营权和新建澄华小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西门华侨学校所在片区旧城改造开发经营权和新建澄华小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 / | 工程编号 | 澄招0829 | |
工程名称 | 原西门华侨学校所在片区旧城改造开发经营权和新建澄华小学工程施工招标 |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澄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 系 人 | 郭炜佳、纪平 | 联系电话 | ||
项目范围 | 施工范围:新建澄华小学工程的施工。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500平方米,综合楼2000平方米,教师办公楼500平方米。预算造价约1300万元。 拆迁范围:原西门华侨学校及其周边区域约30亩的地块。 开发范围:拆迁范围内的房产开发。 | |||
项目期限 | 施工期限: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0天内完成新建澄华小学工程施工并移交给澄华街道办事处。 拆迁期限:在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签订开发经营权协议,且自签订开发经营权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划红线范围内开展并完成拆迁工作。 开发期限:按区规划部门批准方案进行开发,并完成所有开发工作。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100% 。 | |||
标的内容 | 原西门华侨学校所在片区旧城改造开发经营权和新建澄华小学工程的施工。 | |||
前期工作完成 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一方为具备房地产开发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开发企业,另一方为具备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的施工方必须连续8年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投标申请表、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 2、牵头人签发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联合体双方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的施工方连续8年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5、出具“在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签订开发经营权协议,且自签订开发经营权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划红线范围内开展并完成拆迁工作”的承诺函。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函须提供原件;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交验。 附件:公告及其附件下载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8年7月30日上午10时 | |||
接受投标申请资料时间 | 2008年8月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 |||
报名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蓬岭路建设大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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