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学院玻璃采光顶维修改造项目谈判公告(YLCG-2017TP-0015号)
伊犁师范学院玻璃采光顶维修改造项目谈判公告(YLCG-2017TP-0015号)
竞争性谈判公告
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伊犁师范学院玻璃采光顶维修改造项目(YLCG-2017TP-0015号)
二、采购人:伊犁师范学院 182*****178
三、采购内容:玻璃采光顶维修改造
采购预算:35.2万元
四、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现场必须单独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采购中心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退凭证;
(6)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和本项目组成人员的2016年度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7)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2016年依法纳税的证明原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2万元(含)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犁州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告知函内必须含投标公司、法人和被授权人内容)。投标供应商在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申请查询时,必须提供统一格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1)幕墙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说明:以上(1)-(11)内容为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则视为对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谈判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
五、采购文件的取得:
(1)取得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9日。
(2)取得地点: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
(3)取得方式: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要求拟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投标人,请在121室处登记备案(所需材料详见伊犁州政府采购网)领取《供应商登记卡》直接到我中心招标大厅触摸屏刷卡拷贝谈判文件(须自带U盘,免费拷贝,不提供邮递及电子版发送服务)。(登记备案联系人:热比亚 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额:7000元整。各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中心财务室按要求提交印章齐全的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在采购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退凭证作为资质审核依据(注:请不要将资金直接转入帐户或以现金方式直接交纳)
七、开户单位全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乌鲁木齐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
行号:********0015
八、资质审查开始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十、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厅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
本项目联系人:何晓勇 联系电话:****-*******
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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