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商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商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商公告
为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新洲区拟将新洲邾城污水处理厂以BOT的方式对外招商,通过公开竞争选择投资人,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水环境行业经验且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的法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说明
1、工程名称:武汉市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
2、工程地点:新洲区邾城街钟杨村,控制规划用地约120亩。
3、工程规模:首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设计概算叁仟捌佰万元人民币左右。
4、投资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营运-移交”)方式,项目法人独立投资建设、营运、维护并最终移交污水处理厂。
5、招商内容: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营运及维护、移交。
6、建设工期和经营年限:最终被选定的项目投资人须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招商人授予该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自协议签订后,工程建设工期不得超过12个月,特许营运期限不得超过28年(不含建设期)。经营期限满时,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招商人或其指定机构。
7、建设范围:由项目投资人负责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建筑物、工艺设备、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工程、进出口道路、厂区绿化的建设和营运。
8、污水处理费标准:投资人可按国家物价管理规定根据新洲区市场行情自行报价。
9、工艺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壹千万元人民币。
2、投资企业应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正式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营运资质(生活污水和水专业);企业拟任用经营管理、技术管理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经历和业绩。
3、投资人近3年内在国内至少有一个2.5万吨/日规模以上的污水处理BOT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经验。
4、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能力:投资人在投标前,需向招商人指定银行提交人民币200万元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原件备查)。
3、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说明(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资人的融资能力及银行对投资人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资人对本项目融资的基本设想,为本项目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及对未来项目公司运营和管理的计划和设想。
6、投资人对提供投资保证金、履约保函等招商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各类担保或保证金的能力的说明和承诺。
7、近三年有无因投资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纪录。
四、招商方式及日程安排
1、项目招商采用公开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31日——2008年8月2日到武汉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B座302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预审时间地点:2008年8月3日上午9:00前投资竟争人将资格预审文件送到武汉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开标时间:2008年8月11日上午09:30时。
5、联系人:王华军 刘姣联系电话:139*****138 15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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