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莫城管理区三和村驳岸工程招标公告
美丽乡村建设-莫城管理区三和村驳岸工程招标公告
常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2017年虞山镇美丽乡村建设-莫城管理区三和村驳岸工程已由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镇级预算和市级补贴,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发包事宜。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发包,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虞山镇莫城管理区三和村;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2017年虞山镇美丽乡村建设-莫城管理区三和村驳岸工程,驳岸主要分为硬质钢筋砼挡墙及边坡修整。主要工程量为新建A型挡墙约655.9m,新建B型挡墙412.5m。
2.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08-05至2017-10-01;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本工程发包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标段概况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组别和类别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业绩和信誉 |
一标段 | 2017年虞山镇美丽乡村建设-莫城管理区三和村驳岸工程 | 本项目为2017年虞山镇美丽乡村建设-莫城管理区三和村驳岸工程,驳岸主要分为硬质钢筋砼挡墙及边坡修整。主要工程量为新建A型挡墙约655.9m,新建B型挡墙412.5m。 | 488.859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 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 | 良好 | 良好 |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允许报名标段数:1 个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报名标段数:1 个。
3.1.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资质除外);
3.1.4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3.1.5常熟市外施工企业已通过项目所在地分中心资质核验,并做好企业及人员资质入库申报(绿化类项目负责人需申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证书);
3.1.6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1.7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报名和资格审查
4.1请申请人于2017-07-25(至)2017-07-27(休息日除外),每日上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到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分公司(华山路116-1号)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报名的不接收。
4.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2.3近1年(截止报名前2个月缴费满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资质审查合格证明)(加盖公章);
4.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7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2.8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9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的书面材料(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有在建工程时提供);
4.2.10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须符合苏建招【2015】29号(第二(六)条)、苏建规字【2013】4号(第二(八)条)规定。
5.投标人的选定
5.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其它说明
6.1企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7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7年度)》中,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Ⅱ组、Ⅲ组。
6.2请各投标单位派专员于2017年7月28日下午1点30分带好身份证原件(如更换经办人还要带好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一年内(截止报名前2个月缴费满1年)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四样,均加盖申请人公章)、投标意向书(格式附后)及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或者汇票,金额:9.77 万元整,户名: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准时至虞山镇人民政府3楼315室会议室出席标前答疑会,申请人需在答疑会前递交上述资料。逾期不到者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6.3根据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或发现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将列入镇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熟市金山路9号
联 系 人:王英韬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熟市华山路116-1号
联系人:狄庆霞
8.公告发布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07-25(至) 2017-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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