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工作国内服务招标公告
“多规合一”工作国内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及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多规
合一”工作
国内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019-1741GHZB2003
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温馨提示
1、本提示内容仅为善意提醒,非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收服务商的任何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为避免因迟到而投标文件被拒绝,请适当提前到达;
3、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
4、请注意邮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各收款账号的区别,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投标保证金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转账,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账户: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账号:****************610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财政大厦支行;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
5、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有关服务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因系统设置原因,如中标人未完成注册,项目将无法进行中标公示,请服务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办理注册手续。
6、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服务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
第二章 项目任务书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3
第四章 合同(样本)4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1
第一部分 自查表53
一、资格性及符合性自查表54
二、技术评审自查表55
三、商务评审自查表56
第二部分 资格性文件57
一、投标函58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60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62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3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6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67
一、投标人综合概况68
二、商务条款响应表74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75
一、详细实施方案76
二、政策适用性说明77
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78
一、开标一览表79
二、投标明细报价表80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及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1019-1741GHZB2003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及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工作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535.5万元
5.完成时间:2017年11月30日前
6.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及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工作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任务书》。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7.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5)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6)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7)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②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④ 《购买文件登记表》
(2)招标文件售价:A、现场购买:200元/套;B、非现场购买:300元/套(含服务费),需将报名资料及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hjy_bj@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商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hzb-china.com)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
(4)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①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永福支行
② 帐户名称: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③ 帐号:****************1661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服务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8.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22日期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11.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13.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7日止五个工作日
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58号
联系人: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传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第二章 项目任务书
第二章 项目任务书
一、总 则
第一条 工作背景
2015年市委、市政府提出部署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的要求,为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作用,实现在“三规合一”基础上充分总结提炼,借鉴先进经验,推进“多规合一”,构建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协调机制,并制定了《广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穗府办函〔2016〕12号)。按照全市工作方案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依据,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部门专业规划的衔接,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保护耕地资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确保重点发展项目顺利落地实施,保障多部门规划的“多规合一”,实现城市空间资源的协调统一,深化完善“多规合一”、“一张图”。
第二条 业主单位(采购人)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第三条 项目名称
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及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工作。
第四条 其他通则性要求
承接本次工作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项目任务书所有条款, 按项目任务书规定完成本次“多规合一”、“一张图”工作。
二、工作原则
第五条 “发改定项目,土地定指标,规划定坐标”原则。专项规划要做到真正可操作可落地可实施,必须按照“十三五”规划梳理明确各专项一年、三年乃至五年的重点项目。首先由发改委立项,明确投资保障,然后在初步选址阶段由国土部门核查是否有建设用地指标,最后在开展实施评估的基础上对选址进行论证,优先选择与控规没有矛盾的地块进行落实,经过评估确实需要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由规划部门调整控规保证项目落地实施。实事求是的保证重点项目的实施,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第六条 承接本次工作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土、规划、建设、文化、文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与本次工作有关的其他相关规划、政府文件等确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原则。
三、工作内容
第七条 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
1.工作范围
广州市全市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埋藏区。
2.工作内容
(1)现状及相关规划的梳理与实施评估。梳理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现状用地情况、专项规划历史编制情况、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并作出评估。
(2)开展专项图纸内容与控规底板的比对。在控规底板上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进行核实;通过图纸和表格进行数量、面积、范围、保护要求等方面的比对,找出差异性控制要素;对差异性要素进行梳理和整理,并进行现场踏勘和核实,确定差异性要素的数量、面积、范围,确定差异性要素保护要求方面与控规的差别。重点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进行核实,并将已公布的文物保护规划要求纳入项目成果。
(3)对差异提出调整建议,在控规底板上落实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建立数据库,在控规“一张图”平台上形成“合一”成果。
第八条 广州市文化设施专项规划
1.工作范围
广州市全市范围内的文化设施(主要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美术馆、陈列馆、纪念馆、演出场馆等)。
2.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设施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市、区两级联动,深入基层对接,对全市文化设施进行全面摸查、整理和分析。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对影响全市文化发展的社会经济、人口、用地状况等进行客观分析,明确我市城市发展趋势,理清我市文化发展的目标和策略。在全市文化设施总量与用地规模预测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服务人口、用地状况等指标,确定数量规模和用地规模,合理布局全市文化设施,明确近期、中期、长期目标,形成《广州市文化设施布局规划》。
(2)对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文化设施开展现状、相关规划专项图纸内容与控规底板的比对,在控规“一张图”平台上形成“合一”成果。
第九条 “多规合一”一般工作流程
1.现状调查和实施评估
调查专项规划设施名称、数量、规模、分布等现状情况,并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一图一表一报告”,即现状图、现状设施一览表和实施评估报告。
2.制定近期实施计划
依据“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实际需求等,列出“十三五”期间的专项规划的建设实施计划,包括拟新建扩建专项设施的名称、规模、地址、建成时间计划等,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即近期实施计划图、近期实施项目一览表、近期实施计划说明。
3.规划比对分析
将规划近期实施计划与控规底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分类分析规划近期实施计划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即规划比对分析图、规划比对分析表、规划比对及调整建议说明。
4.规划调整论证
根据近期实施计划和比对分析,对涉及调整控规、土规、村庄规划等规划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划要求编制“一图一表一报告”,即规划调整成果图、规划调整成果表和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5.规划调整审批与成果上网入库
按照所需调整规划的相关程序,完成规划调整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的调整成果按程序纳入“多规合一”“一张图”平台系统。
四、成果要求
第十条 成果构成包含两部分,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的“多规合一”成果和广州市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的“多规合一”成果。
第十一条 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的“多规合一”成果应包含:
1.现状调查和实施评估“一图一表一报告”(即现状图、现状设施一览表和实施评估报告);
2.规划比对分析“一图一表一说明”(即规划比对分析图、规划比对分析表、规划比对及调整建议说明);
3.规划调整论证“一图一表一报告”(即规划调整成果图、规划调整成果表和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第十二条 广州市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的“多规合一”成果应包含:
1.现状调查和实施评估“一图一表一报告”(即现状图、现状设施一览表和实施评估报告);
2.《广州市文化设施布局规划》(含近期、中期、长期规划);
3.近期实施计划“一图、一表、一说明”(即近期实施计划图、近期实施项目一览表及实施说明);
4.规划比对分析“一图一表一说明”(即规划比对分析图、规划比对分析表、规划比对及调整建议说明);
5.规划调整论证“一图一表一报告”(即规划调整成果图、规划调整成果表和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 规划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每个工作阶段须提交相应的完整成果6套(彩装全本)及全部成果的电子文件。
第十四条 成果规格
1.成果须软封面装订,为A4规格,超过A4规格的图纸应折叠为A4规格,论证报告竖排版应在长边装订,汇报文件横排版应在短边装订,地块控制图则收入论证报告装订。
2.封面须有规划项目名称,列明项目委托单位、该规划编制完成时间。
3.扉页须列明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编号、编制单位、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规划阶段、规划完成时间、盖章处(须盖有委托单位公章及编制单位出图专用章);编制单位需列明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相关设计、审定人员名称及职称。
五、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 中标人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次工作。
第十六条 如因项目审批环节时间超出预期而造成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项目完成的时间可适当延后。具体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六、附 则
第十七条 本项规划知识产权、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第十八条 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第十九条 如对本项目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项目任务书后致函采购人,采购人将做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
第二十条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完成。
第二十一条 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规划项目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
(4)无填写完整的中标人图签,未盖有中标人公章。
(5)本规划项目任务书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项目与采购当事人
1.1.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任务书”。
1.4.采购人: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5.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6.投标人:响应招标、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
2.1.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2.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4.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商才能参加投标。
2.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服务商信用记录,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服务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3.合格的服务
3.1.合同中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5.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
5.2.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改及补充文件组成,共五章: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项目任务书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投标人未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将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按本须知第7.2条规定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9.1.若招标文件中没有分包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项目任务书”中所述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包组,投标人可以只对其中一包组或几包组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组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折算或量化,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 自查表
1.资格性及符合性自查表
2.技术评审自查表
3.商务评审自查表
第二部分 资格性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人综合概况
(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2)项目业绩
(3)投标人获奖情况一览表
(4)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5)履约进度计划表
(6)企业认证证书及荣誉
(7)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2.商务条款响应表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1.详细实施方案
2.政策适用性说明
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明细报价表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还须按投标人须知第19.2条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唱标信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须单独密封。
1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1.1.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并放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11.2.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统一使用OFFICE2000及以上版本软件制作,单独的图片文件应采用JPG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DWG格式或JPG格式。
11.3.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文件的编写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2.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已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12.3.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13.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项目任务书” 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3.投标总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全部服务的总包干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中作出详细的分项报价及总价报价。
13.4.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3.4.1.“第二章 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3.4.2.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3.4.3.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3.5.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3.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完整的包含所有采购内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7.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3.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3.8.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4.2.1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
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5.2.1.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15.2.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15.2.3.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
15.2.4.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招标文件规定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00元),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银行转账或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交纳办法如下:
16.3.1.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17:00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6.3.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财政大厦支行
帐户名称: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帐 号:****************6106
联 系 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备注:?此账号仅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投标人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在单据摘要(或备注)处填写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以便核对相关信息。
16.3.3.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担保函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投标担保函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出具;
2.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3.投标担保函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传真到达采购代理机构。
16.3.4.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6.3.5.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6.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交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7.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6.7.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16.7.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5.1条规定签订合同;
16.7.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7.1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6.7.5.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
16.7.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准备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和七套投标文件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或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唱标信封”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
19.3.所有的封套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清楚标明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套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4.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价格变更等相关内容的投标声明的,应在开标一览表一并或者单独密封,并加施明显标记,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20.投标截止期
20.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23.投标文件的退还
23.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均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24.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4.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要求与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2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5.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7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6名专家评委均从广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5.2.评委名单在评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严格保密。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5.2.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5.2.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5.2.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25.2.4.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25.2.5.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25.2.6.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25.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5.3.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评审流程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澄清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等环节。
25.5.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6.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投标文件的初审即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3.投标文件中的缺漏项将按以下方法更正:以所有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核算其缺漏项金额,缺漏项金额大于或等于其投标总价的1%时,视为重大投标漏项,该投标作废标处理;缺漏项金额小于其投标总价的1%时,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投标总价已包括缺漏项内容,若其中标,有关该内容的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评标时将对该投标作不利的评标价调整或评审分数量化。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6.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实质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6.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规定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6.6.1.投标人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6.6.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26.6.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26.6.4.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
26.6.5.投标人报价不确定或超出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26.6.6.评审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6.6.7.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26.6.8.根据项目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废标”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废标”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标准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6.7.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函件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外,评标定标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27.评标程序和定标原则
27.1.按本须知第25.3条中的规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方面的评分。
27.2.各分项评分因素和分值分配见本章节附件。
27.2.1.技术评审:详见《技术评审表》
27.2.2.商务评审:详见《商务评审表》
27.2.3.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评审或作出必要的修正,并按价格评分办法计算其价格评分。
1.投标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
(1)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投标报价缺项的处理:见本须知第26.3条规定。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调整价×(1-6%);
5.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投标人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7.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按照下述原则修正,但无论如何修正,中标价不能大于投标人的报价。
(1)以投标报价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大写表述为准;
(2)各项汇总合计与上述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
(3)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
(4)其他情况均按照靠小不靠大的原则予以修正调整。
8.按照上述调整后总价如果超出投标人的报价,则将中标总价调整至投标人报价;如果按照上述修正后总额小于投标人的报价,则修正后总额为中标价。
9.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27.3.评标总得分及其统计:按照详细评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将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7.4.定标原则: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8.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28.1.除本须知第25.5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8.2.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质疑与投诉
29.询问
29.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
30.质疑
3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
30.2.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质疑。
30.3.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质疑。
30.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0.5.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510075
31.投诉
31.1.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电话:***-********;***-********
传真:***-********
七、授予合同
32.确定中标人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对确定多个中标人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数量不超过采购人实际需求量的2倍,中标人数量严格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数量推荐。
32.2.评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
3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2.4.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3.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定标之前依法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4.中标通知书
3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第7.2条规定网站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于当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合同的订立
35.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6.合同的履行
36.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6.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7.招标代理服务费
37.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7.1.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缴费的计算基数;
37.1.2.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的币种相同;
37.1.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7.1.4.招标代理服务按以下标准费率收取:
中标金额收费标准备注
100万元以下1.5% 按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
100~500万元0.8%
500~1000万元0.45%
37.1.5.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划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户名称: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帐号:****************1661
37.2.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8.适用法律
3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9.政府采购政策
3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39.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9.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0.附件
附件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二:评标项目的分值分配
附件三:技术评审表
附件四:商务评审表
附件五:价格评审表
附件一: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
1资格性
审查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2符合性
审查投标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作出合理说明;招标文件不接受提交备选方案。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完成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其他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结 论
注:
1. 每一项符合的打“О”,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要求该投标人提供完整、详细的成本计算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按废标处理。
评分因素和分值
附件二:评标项目的权重
评分项目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合计
分值40分40分20分100分
附件三:技术评审表
序号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各投标人横向比较)
1对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平台和“多规合一”工作的了解程度10分对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平台和“多规合一”工作是否熟悉,了解是否全面。
优:10分;良:7分;中:5分;差:2分。
2对广州市的不可移动文物和文化设施现状以及相关规划的了解程度10分对广州市的不可移动文物和文化设施现状以及相关规划是否熟悉,了解是否全面。
优:10分;良:7分;中:5分;差:2分。
3项目人员配备5分(1)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注册城市规划师的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得5分;
(2)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人数达到4人但不足6人、注册城市规划师的人数达到4人但不足6人,得3分;
(3)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人数达到1人但不足4人、注册城市规划师的人数达到1人但不足4人,得1分。
(4)其他不得分。
注:需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时间与
进度计划5分对比投标人的工作计划,是否具有详细、完整的工作计划,工作时间是否科学合理且具有较高可行性,能否按时交付成果。
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
5驻场服务5分对比投标人提供的驻场服务保障措施,是否全面而且可行。
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
6后续技术服务5分对比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措施,是否全面而且可行。
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
合计40分
备注:1.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得分。
2.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评分项内容提交各类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该项评分为零分。
3.评标结果确定后,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发现有不一致、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中标无效处理。
附件四:商务评审表
序号内容分值评审标准
1相关项目经验和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拥有从事同类项目经验和业绩的:
(1)具有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城市“三规合一”、“多规合一”项目编制经验的,每项得2分;具有其它的“三规合一”、“多规合一”项目编制经验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具有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城市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或布局规划项目经验的,每项得2分;具有其它的城市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或布局规划项目经验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3)具有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修编和调整完善)或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修编和调整完善)项目编制经验的,每项得2分;具有其它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修编和调整完善)或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修编和调整完善)项目编制经验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注:需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2获奖情况10分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获奖情况:
(1)所承接的“三规合一”、“多规合一”项目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2)所承接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或布局规划项目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注:同一项目同时获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获奖计算,不重复得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负责人综合素质5分(1)同时具有城市(乡)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城市规划师。得5分。
(2)同时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城市规划师。得3分。
(3)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得1分。
(4)其他不得分。
注:需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财务状况
(2014年-2016年)5分(1)经营状况好,连续3年有盈利,无欠税漏税,得5分;
(2)经营状况较好,连续2年有盈利,无欠税漏税,得3分;
(3)经营状况一般,得1分。
注: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履约能力5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1)连续15年或以上,得5分;
(2)连续10-14年,得3分;
(3)连续5-9年,得1分;
(4)其他不得分。
注:需提供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6三标体系认证5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
(1)具有三项标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5分;
(2)具有两项标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3分;
(3)具有一项标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4)无标准体系认证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认证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合计40分
备注:1.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得分。
2. 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评分项内容提交各类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该项评分为零分。
3.评标结果确定后,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发现有不一致、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中标无效处理。
附件五:价格评审表
评分项目评分标准
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20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本项目为低于采购预算的8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能合理说明或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监狱企业)的价格将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投标内容仅部分符合优惠评审要求,则按所占总价比重进行折扣评审。
第四章 合同(样本)
(注:以下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双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及文化设施专项
规划“多规合一”工作
委托方(甲方):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受托方(乙方): (中标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广州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住 所 地: 广东省广州市吉祥路58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吉祥路58号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及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工作 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
2.技术服务的内容: 。
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广州市
2.技术服务期限:2017年11月30日前。
3.技术服务进度: 。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地方通用标准;符合甲方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掌握的广州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地下埋藏区及文化设施的有关基础数据,包括名称、地址。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大写);RMB¥ 元(小写)。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30%作为项目前期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60%,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的全部研究成果,并通过甲方审核同意结题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10%,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甲方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按期支付。
4.乙方应按照甲方支付的费用金额开具发票,乙方应提供上述合法有效发票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逾期不提供的,甲方可以顺延付款时间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
2.涉密人员范围: 参与项目的全体人员 。
3.保密期限:长期 。
4.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工作与该项目成果完成有关的特定人 。
3.保密期限:长期 。
4.泄密责任: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成果,仅限工作团队及其他必要人员传阅、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传播;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政府计划调整。
2.项目任务书变更。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甲方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按照计划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在通过专家评审和委内审查则可认为成果验收通过 。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广州 。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编制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编制工作的,根据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工作量,按照比例支付相应编制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期合同费用1‰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金额不超项目总金额的10%。逾期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提交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未能通过甲方评审验收的,乙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由此造成延迟提交项目成果的,甲方付款时间可以相应顺延,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点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因乙方未按时提交项目成果,或者提交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并在合同约定的最终期限内未修改完毕,造成本项目剩余资金被财政部门收回的,乙方同意免除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义务,同时乙方仍应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直至通过甲方验收。否则,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经费拨付的联络、协调;配合乙方工作,进行项目技术工作的协调跟进,确认并接收项目成果;组织成果评审;
2.乙方项目联系人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按约定期限提交项目成果。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
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的;
4.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中国广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无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项目任务书: 《广州市文物保护区区划及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工作项目任务书》(附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自查表
一、资格性及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
资格性检查合格投标人按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的规定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符合性审查投标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招标文件不接受提交备选方案。□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文件格式的
完整性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完成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招标代理服务费
承诺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其他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
□不通过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人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评审分项内容证明文件
1见投标文件()页
2见投标文件()页
3见投标文件()页
4见投标文件()页
5见投标文件()页
6见投标文件()页
7见投标文件()页
8见投标文件()页
9见投标文件()页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评审分项内容证明文件
1见投标文件()页
2见投标文件()页
3见投标文件()页
4见投标文件()页
5见投标文件()页
6见投标文件()页
7见投标文件()页
8见投标文件()页
9见投标文件()页
…
注:投标人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资格性文件
一、投标函
致: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七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5.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5.投标人保证遵守投标人须知中第16.7条款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姓名)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注: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支票、银行转帐、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帐户:
收款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的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注:
1.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帐户必须与退还投标保证金帐户一致。
2.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
3.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归还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我方愿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并声明:
1、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3、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如为本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5、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014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应提供自成立之后的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2017年4~6月)以内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2017年4~6月)以内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我单位参与贵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项目投标,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服务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复印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缴纳招标代理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加盖法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
承诺日期:
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职务
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
邮编电话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占地面积㎡
职工总数人建筑面积㎡
资产情况净资产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年度主营收入
(万元)收入总额
(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服务、技术力量等。
2) 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014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应提供自成立之后的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业绩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签订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注: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获奖情况一览表
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注:请附获奖项目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姓名现职务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职称学历证明专业
工龄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须附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其他相关认证等);
2、须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公司服务的外部证明,如:(如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2017年4~6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拟定 年 月 日签定合同并生效
2月 日— 月 日
3月 日— 月 日
4月 日—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企业认证证书及荣誉
致: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要求,提交以下我方企业认证证书及荣誉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1
2
3
4
5
6
本签字人确认上述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
1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
3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 90 天。
5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7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
8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9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10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一、详细实施方案
注:投标人须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任务书”要求,对照“技术评审表”的内容要求,论述详细实施方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政策适用性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服务内容投标总价(元)完成时间备注
小写:¥
大写:
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此表的投标总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本招标项目的金额总数。
3.本表中所有项目的价格必须填写(不能空白),没有或免费或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的以“0”表示并在相应备注栏中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明细报价表
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大写)¥
注:
1.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一览表》一致。
2.投标人投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任务书”进行报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独立封装部分 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制作说明
投标人须知第19.2条规定: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唱标信封”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
招标
|
北京国和京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