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齐河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齐河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项目,招标人为齐河县规划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项目名称:齐河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项目
2、招标人:齐河县规划局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59*****418
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马先生
联系方式:150*****784、151*****391、****-*******/*******
4、项目编号:SDYGDZ-ZB-16039
5、项目概况及项目设计内容:
5.1项目概况:规划范围:结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本次规划范围为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即齐河县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北至开发区北部边界、南至济聊高速公路、东至县域边界、西至324省道,建设用地57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5.2主要设计内容:
(1)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3)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
(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
(5)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
(6)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
(7)明确近期建设重点。
(8)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9)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与运作模式规划。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内容:同主要设计内容。
7、设计规划周期:90天。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设计要求。
9、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设计能力。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注册从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
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区(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西侧)
注: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在报名前请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11、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证件原价及复印件必须一致,齐全,才能接受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1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超时不收。
递交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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