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MW省行政中心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车棚项目建设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MW省行政中心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车棚项目建设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MW省行政中心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一体化车棚项目建设总承包(EPC)

2、项目编号:2017GBJZ2546/JG2017-02-1069

3、项目单位: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合肥市滨湖区中山路附近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期项目拟在约22634平方米的停车场建设钢结构停车棚、停车场东侧建设约200平方米洗车房以及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其中,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包括项目勘察复核、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土建设计、电站发电单元系统设计、送出工程设计勘察等)、场地余物清理、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储存、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消缺、接入、检测、试运行、验收、全容量并网发电、达标投产、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在征地、线路建设和项目支持性文件获取等方面,提供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及钢结构停车棚、洗车房图纸。

6、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光伏电站工期按场地业主要求有间歇施工的可能,投标人要充分考虑人工费和施工措施费)。

7、资金来源:自筹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标段

9、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利用现有面积约为22634平方米停车场,拟建设钢结构光伏一体化车棚,并利用停车棚屋面建设装机拟装机容量约为1.86144Mw(单晶硅280W构件×6648块)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具体项目地点在合肥滨湖新区中山路附近。本工程为光伏一体化项目,分为停车棚钢结构工程(含基础)和停车棚屋面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另停车场东侧建设约200㎡洗车房,内容包括基础、地面硬化、墙体砌筑、钢结构彩钢瓦屋面,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人民币;

3.承诺:中标后我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总承包任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若涉及专业工程,我单位拟采取分包方式进行,选择的分包方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得到招标人认可;

4.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不少于1.8MW的屋面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注: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合同原件和已收取该合同相关的工程款项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屋面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项目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须反映项目的建设方式为屋面分布式)。

5.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合同、社保证明)。

6.分包的相关要求:

(a)若中标后,自行完成工程采购施工任务,项目设计任务拟采取分包的,拟委托的设计单位应满足:

①“至少具有2个不少于1.8Mw的屋面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 ”;

②“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a)…”要求。拟委托的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满足:“5.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要求,提供拟委托的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的姓名,则须同时提供载有其姓名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

(b)若中标后,自行完成工程设计任务,项目工程采购施工任务拟采取分包的,拟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满足:

① “至少具有2个不少于1.8Mw的屋面光伏电站总承包(EPC)业绩 ”;

②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b)…”要求。拟委托的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满足:“5.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要求,提供拟委托的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施工负责人的姓名,则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项目总负责人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签字确认。

8.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我方的投标所报的投标综合总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及满足项目功能所有工作任务的全费用综合总价,如分项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全费用总价中,我方将自行承担,不再向招标人要求额外费用。”,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0.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09:00至2017年8月7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0元整每项目(投标人开标现场补齐400元整的标书费用,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8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联系人:李工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朱工、汪工

电话:****-****************

E-mail:zhaobiao02@ah-inter.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携带开标现场开具的收据或微信支付凭证至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楼财务部(1001室)办理。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八、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车棚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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