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店村村民回迁住宅小区(青年公寓、振兴花园)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窦店村村民回迁住宅小区(青年公寓、振兴花园)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村民回迁住宅小区(青年公寓、振兴花园)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华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中咨华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委托,对“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村民回迁住宅小区(青年公寓、振兴花园)项目燃气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工程名称: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村民回迁住宅小区(青年公寓、振兴花园)项目燃气工程

三、工程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四、招标内容: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村民回迁住宅小区(青年公寓、振兴花园)项目燃气工程,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全部内容。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报名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5、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

七、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8.《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
9.其他报名人认为需要的资料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标准
九、招标人将依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资格审核的方式。
十、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2017年 8月 7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十一、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广阳西路21号2层207室
十二、联 系 人:韩晓娜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 花园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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