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实验中学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长沙县实验中学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根据长教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我校食堂采取招标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县实验中学食堂托管项目
2、数量及分包:新、老食堂一楼和新食堂三楼(含教师餐、客餐)为第一部分,新、老食堂二楼为第二部分,分别由两家餐饮公司经营(投标人需同时投两个部分,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部分)。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报名企业需是入选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餐饮服务企业推荐目录管理入选企业名录的餐饮企业。8、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
9、报名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该管理员需取得食品安全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该食品管理员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且在本企业连续购买6个月以上社保。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请于2017年 8 月 1 日起至2017年 8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到长沙县实验中学致远楼504室报名获得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2017年 8月 1 日起至2017年 8 月 3 日。
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招标网”发布,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人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400元报名费。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退还。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5 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实验中学致远楼504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购 人:长沙县实验中学
地址:长沙县实验中学致远楼504室
联系 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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