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轩苑住宅小区9#、10#、13#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景轩苑住宅小区9#、10#、13#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景轩苑住宅小区9#、10#、13#住宅楼工程,已由吉县发改综字〔2008〕91号文及吉发改综字〔2008〕103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新疆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人单位性质: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景轩苑住宅小区9#、10#、13#住宅楼
4.项目规模:9#楼:2900.6 m2;10#楼:3045.48m2;13#楼:1958.79m2;建筑总面积:7904.87m2
5.建筑类别等级:Ⅲ类
6.结构类型及层数:砖混结构 地上六层 地下一层
7.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北庭路与民主巷交汇处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
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0.计划投资:640万元
11.施工工期:计划2008年8月10日开工,2008年11月20日停工,2009年4月1日复工,2009年7月13日竣工。共计207日历天。
12、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各项合格等级。
1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4、评标办法:采用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05)34号文,监理:监理评标办法;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监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以上资质(含丙级)。
2、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三、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企业还应携带进疆登记册)及复印件一份。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条件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 1、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二家以内的实行资格后审。 2、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二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日10:00至2008年8月5日19:30(北京时间)注: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 联系电话:****-*******
招标人:新疆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昱年 联系电话:0994—*******
招标代理机构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联 系 人:刘 珍 联系电话:0994—*******
监督电话:****-*******(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吉木萨尔县建设局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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