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2017年7月聚乙烯、聚丙烯聚合催化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集团2017年7月聚乙烯、聚丙烯聚合催化剂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聚乙烯、聚丙烯聚合催化剂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聚乙烯、聚丙烯聚合催化剂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9。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聚乙烯、聚丙烯聚合催化剂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物料描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划编号 | 交货地址 | 交货期 |
1 | 1-1 | 一氯二乙基铝\DC浓度12.5%-13.5%\聚乙烯装置 | 20.25 | 吨 | ********08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 ||
1-2 | 三正已基铝\浓度50±0.5% 三正己基铝≥95%\聚乙烯装置 | 12.15 | 吨 | ********21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 |||
2 | 2-1 | 三乙基铝\T2 铝≥23.0% 三乙基铝≥93.0%\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 | 12.4 | 吨 | ********75 | 神宁集团物资公司煤化工物资工厂 | 现货 | |
2-2 | 三乙基铝\T2 铝≥23.0% 三乙基铝≥93.0%\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 | 85.15 | 吨 | ********18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 |||
3 | 3-1 | 改性剂\二异丁基二甲氧基硅烷分子量204.38g/mol\聚丙烯装置 | 6 | 吨 | ********0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 ||
3-2 | 改性剂\二异丙基二甲氧基硅烷分子量176.33g/mol\聚丙烯装置 | 2 | 吨 | ********0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煤制油新疆分公司 | |||
4 | 4=1 | 给电子体\ADT5100\聚丙烯装置 | 1.36 | 吨 | ********01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 ||
5 | 5-1 | 复合添加剂\1010168 Cast GMS NX8000\聚丙烯装置 | 40 | 吨 | ********24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榆林化工分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第1、2、3、5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物资,5包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1、2、3包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代理授权)
(2)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销售业绩清单,以及三份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合同扫描件(3包投标人所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国内INEOS工艺聚丙烯装置上销售合同)。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1.2第4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代理授权),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其中最近一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或相当标准)证书;
(6)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UNIPOL气相流化床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供货业绩,供货量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少于1吨(提供合同和用户使用证明);
(7)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2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7年08月0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7室完成注册后在神华招标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卖:
网上购标:请登录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常见问题”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投标人业务系统帮助中心中下载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请登录神华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支付方式的说明见本章附件一。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11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大厦C座5层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12邮编:100007
联系人:崔淼联系人:陈劼
电 话:***-******** 电话: ***-********
传 真:***-******** 传真:010-58132371
电子邮箱:cuimiao@shenhua.cc 电子邮箱:13707509@shenhua.cc
网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2017 年08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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