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键报警设备第二期招标公告
2017年一键报警设备第二期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17年一键报警设备第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17年一键报警设备第二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YX2017-ZB-67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渠道(第三方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新疆电信一键报警产品已逐步在各地州发挥作用,为支撑各地州分公司更好的开展一键报警业务,在重点区域发挥一键报警终端的作用,高效服务各地州政府,彰显中国电信企业使命和社会责任,现对新疆电信一键报警终端设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
1.2 项目预估采购金额及最高限制价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3210万元(含税),各标包设有最高限制单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制含税单价投标将被否决。
1.3 供货期限
自中标签署服务合同至2018年12月31日。
1.4 保修期: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为到货验收后起2年。
1.5 资金来源:社会渠道(第三方支付)。
1.6 项目实施地点:新疆电信各地州分公司。
1.7 签约方式:区公司与各中标单位签定无金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采购单价,供货时间以及履约双方相关责任及义务,中标人需签定新疆电信全网通终端销售平台承诺书,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将中标产品上架至新疆电信全网通终端销售平台(www.xjcdma.com)以电商模式在平台满足全疆自有渠道和社会渠道代理商采购需求。
1.8 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8个标包。各标包设备预估数量及单项最高限制价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数量(台) | 单台最高限价 (含警号,含税) | 最高限制总价 (含税,含警号) |
标包1 | 双键式+外挂警号报警终端设备(升级版) | 10000 | 210元 | 210万元 |
标包2 | 单键式+外挂警号报警设备(升级版) | 30000 | 210元 | 630万元 |
标包3 | 无线座机+外挂警号报警设备 | 50000 | 190元 | 950万元 |
标包4 | 有线座机+外挂警号报警设备 | 10000 | 100元 | 100万元 |
标包5 | 3G IP+外挂警号报警设备 | 10000 | 380元 | 380万元 |
标包6 | 4G IP+外挂警号报警设备 | 10000 | 420元 | 420万元 |
标包7 | 有线IP+外挂警号报警设备 | 10000 | 320元 | 320万元 |
标包8 | 室外一键报警设备 | 2000 | 1000元 | 200万元 |
合计 | 132000 | 3210万元 | ||
标包1-7最高限价包含警号,其中警号单台最高限价20元 |
1.9 中标原则
每个标包根据合格投标单位数量及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确定中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序号 | 合格投标人数量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占比 |
1 | N=3 | 3 | 2 | 第一名:60% 第二名:40% |
2 | N=4 | 4 | 3 | 第一名:50% 第二名:30% 第三名:20% |
3 | N=5 | 5 | 4 | 第一名:30% 第二名:26% 第三名:24% 第四名:20% |
4 | 5<N≤7 | 6 | 5 | 第一名:30% 第二名:23% 第三名:20% 第四名:15% 第五名:12% |
5 | N≥8 | 7 | 6 | 第一名:27% 第二名:20% 第三名:18% 第四名:15% 第五名:12% 第六名:8% |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且能够开具符合招标单位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且能够开具符合招标单位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在提供除自身产品以外的非投标人制造的产品时,须提供其他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2.1.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最近年度合法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1.4投标人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证照在有效期内;
2.1.5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来国内同类项目(无线通讯类终端设备、有线通讯类终端设备、十户联防报警类设备)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证明)或中标通知书;
2.1.6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不少于2名售后服务人员。如投标人尚未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且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2.1.7投标人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
状态,企业无重大事故;
2.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10其他详细技术指标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投标产品要求
2.2.1标包1-3投标产品需通过3C认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2.2标包4投标产品需通过3C认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2.3标包5-8投标产品为根据市场需求研制开发的新型产品,无法要求投标人提供样机并测试,计划通过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样品图纸、说明书等进行技术评分。同时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月内提供3C认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3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参加招标方对招标产品的相关性能测试(标包1-4)
2.3.1测试时间、评分方法等详细信息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能通过关键项测试,将取消投标资格;
2.3.2投标人须提供2套测试样品供招标人进行测试,测试后样品将作封存处理,概不退还。提供测试的2套样品不允许出现任何供应商或品牌信息,招标人监察部门对投标人提交的样品进行保密编号,产品测试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样品进行盲测,产品测试小组组成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3.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电信培训中心3号楼4层C413室。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复印件一份);
(3)【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投标人名称 | |
2 | 潜在投标人注册地址 | |
3 | 潜在投标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到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中亚南路20号)2号楼211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人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22号
邮编:100068
报名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85*****160
电子邮件:********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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