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岳政发〔2008〕13号文件精神,岳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岳阳市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TOT+BOT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运营商。岳阳市建设局作为项目招标人,已委托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为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和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1)岳阳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位于岳阳市南津港五十亩湖处,一期已建成,占地面积81.5亩,污水处理设计能力10万立方米/日;二期计划扩建规模7万立方米/日,占地54亩;总规模17万立方米/日,总占地135.5亩。
(2)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发区内康王乡新华村,拟建规模5万立方米/日,占地95亩。
目前,项目已通过可行性研究论证、环境评估、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
本次招标选定一个投资运营商,由投资运营商出资在我市组建项目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以TOT模式收购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一期项目设施、土地等实物资产产权(办公楼除外),安置原有人员,以BOT模式融资、设计、建设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项目及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营和维护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所有设施,进行污水处理业务,按实际污水处理量计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年限期满后将该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岳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并保证其在移交时处于正常运行、正常磨损状态。
项目特许经营年限25年(含建设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0万元,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其中,境外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可以其所有者权益(或净资产)方式体现。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近三年的平均货币资金不少于20000万元;
3、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在过去5年内参与过类似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运营工作;
4、投标人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国家甲级(污水)工程设计资质;国家壹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国家相应(生活污水)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有兴趣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可于2008年8月1日~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休息),至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明及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类似项目TOT、BOT合作协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人。招标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将送至投标人提供的地址。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导致未收到招标方通知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联系方式(附后)。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有意参与本项目竟标的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本单位的条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2、投标文件使用汉语编制,壹套正本,肆套副本,并提供光盘两份(word/DWG格式)。
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00元),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保函中任一种形式递交。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岳阳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岳阳市五里牌市政务中心四楼),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本项目招标,将于2008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文件、资料等递交时间,以招标方签收的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建设局
联系人:沈道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诚
联系电话:
****-*******13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