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武庄园旅游度假休闲区一期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龙武庄园旅游度假休闲区一期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龙武庄园旅游度假休闲区一期供水管道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龙武庄园旅游度假休闲区一期供水管道安装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J2-HCLS-0182
三、采购项目简要概况介绍:灵山县龙武庄园旅游度假休闲区一期供水管道安装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13689.65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竞标人;
2、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竞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公司、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 灵山县灵城镇江南大道西段七星厂路口旁(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4)、报名人的介绍信原件;(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报名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备查,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2017年8月8日17时00分)将谈判保证金以转账的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明珠支行
银行账户:2073 4101 0400 09630
八、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9日上午8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开标厅(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大华富贵世家7栋1单元1505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9日上午8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开标厅(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大华富贵世家7栋1单元1505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竞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文峰路68号
联系人及电话:檀大敏189*****5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大道西段七星厂路口旁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157*****720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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