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房空调主机离心机组维修保养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房空调主机离心机组维修保养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房空调主机离心机组维修保养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房空调主机离心机组维修保养项目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7-55号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1号机组PIC1升级PIC3与高速轴更换 | 1 | 项 | 654000元 | |
2 | 2号机组常规保养与月度检修巡检 | 1 | 项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概况:1号主机因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电控柜需升升级,机组高速轴等部件磨损严重需大修,2号主机需专项保养并月度巡检。
4.完工时间:2017年8月15日前。
5.项目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报价;
7.本次谈判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
8.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资质证书副本;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经办人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7.社保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纳税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供应商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
9.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4日
(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具体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珠算心算协会)二层211)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联系人:李江平、薛珊
5.联系电话:****-*******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8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联系人:李江平、薛珊
联系电话:****-*******
邮箱:zhaobiao1122@126.com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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